未经批准,他把农田深挖改造成池塘养龙虾!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?

   日期:2022-11-17     浏览:862    
2017年10月及2018年10月,杨柳湾镇东夹铺村村民卢某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,先后两次将从其他农户手中流转的28亩农田深挖改造成鱼塘养殖龙虾,破坏了农田耕种土壤,造成农田大量毁坏。经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鉴定,卢某某违法占用农用地(耕地)面积达23.79亩(其中基本农田17.49亩),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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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,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。
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,具体包括耕地、林地、草地、农田水利用地、养殖水面等,还有果园、桑园、茶园等园地也是农用地。

民以食为天,农以地为命。英山地处山区,素有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之说,常用耕地1.75万公顷,粮食播种2.76万公顷,耕地资源紧张。必须更加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,坚决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势头,牢牢守住“耕地保护红线”,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基础。

受理该案后,承办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,卢某某作为退伍军人,自主回乡创业,今年以来,新冠疫情和水情灾害接续发生,养殖情况受到较大影响,家庭经济压力增大,且因小龙虾苗已放养完毕,前期投入较多,立即恢复全部损毁耕地会造成较大损失。同时,卢某某虽将农田挖成鱼塘进行养殖,开展个体经营,但未在农田处新建无法恢复的固定建筑,且积极恢复了部分耕地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恢复耕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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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稳就业保民生,防止“案办了,人穷了”,近日,英山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卢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,值班律师、国土部门、公安机关、嫌疑人所在村委会相关人员共同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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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和相关部门就该案纷纷发表意见,认为卢某某虽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事实,但其动机是为发展生产,主观恶性不大,同时认罪态度较好,并积极开展恢复工作,其情可恤、其行可恕,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不起诉的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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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、石头咀镇天堂村党支部书记周德智说:“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。作为一名基层村支书,当前,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,但法律观念和意识普遍不强,对违法性认识还不到位,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监督。”

会上,卢某某表示,一定认真汲取教训,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,做一个守法公民,并当场作出承诺:“待明年开春小龙虾回捕出笼后,立即对毁坏农田开展恢复工作,请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和国土部门共同监督。”

来源:湖北省人民检察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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